L'Étranger · A. Camus《局外人》

摘抄——L'Étranger · A. Camus《局外人》


2022 / 04 / 06

其实说这个毫无意义,反正,人总得有点什么错。

我回答说,的确如此,不过对我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于是,他就问我是否不大愿意改变改变生活,我回答说,人们永远也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而我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使我厌烦。

像往常那样,当我听某个人说话听烦了,想要摆脱他时,就装出欣然同意的样子。

……我们的午饭吃得太早了,不过,这也很自然,肚子饿的时候,也就是该吃饭的时候。

为什么白天要叫白天,晚上要叫晚上?你好

我问的不是为什么有昼夜现象,也不是为什么给白昼夜晚取上「白昼」和「夜晚」的称呼,我想问的是,为什么要给一天中有阳光的一半不大有阳光的一半分别取上名字。

我觉得是因为,在有阳光的那半天里,种种生理学物理学化学心理学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因素导致了生物的活动性和活动欲望较强,所以大多数生物会在有阳光的半天里活动。所以人们会说,「天亮了该起床了」、「天黑了该睡觉了」。

但是,人的「昼夜标准」其实不用非得被统一得那么严格。为什么天亮了就该起床?因为其他人都起床了吗?除开有工作学习或者社会任务对我起床的时间有硬性要求(比如早八上课)以外,难道我早上明明还没休息好也要因为大家都起床了就要起床吗?难道明明我凌晨一点还挺精神的,我也该上床睡觉吗?所谓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成了某种规定,是否是违背了人们区分昼夜的初衷呢?

用昼夜来说这个现象可能显得有点消极,我换回原文中的场景:难道我中午十二点还没饿,我也得因为「该吃饭了」而去吃饭吗?难道我下午三点很饿了,我也得因为「还没到饭点,现在吃了的话一会儿该吃晚饭了又饱得吃不上」而忍三个小时肚子饿忍到六点吗?当进食并不作为一项仪式出现在人们的 todolist 中时,它就不应该毫无道理地被时间缚住。

如果我下午三点困了,我去睡觉,我会跟你说:「晚安。」

2022 / 04 / 13

我常想,如果要我住在一颗枯树的树干里,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抬头望望天空的流云,日复一日,我逐渐也会习惯的,我会等待鸟儿阵阵飞起,云彩聚散飘忽,就像我在牢房里等着我的律师戴着奇特的领带出现,或者就像我在自由的日子里耐心地等到星期六而去拥抱玛丽的肉体。

如果我这样说:如果每天只能等待着看流云的住在树干里的我有一天能够离开树干去到牢房里,我并不会满足于这相对来说更「舒适」的生活而会转而又有所盼望,比如等待着我的律师出现;如果我拥有足够的好运能够获得自由,我便会更加贪婪地期望星期六去拥抱玛丽的肉体。

生活是无法改变的,无论处于哪一种状态的生活,都会有不同的人物事物扮演着这些不同生活状态里相同的成分。

或者说得通俗点:「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于是我悟出了,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狱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绝不会感到烦闷无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愉快。

但双方的辩词,果真有那么大的区别吗?律师举起胳臂,承认我有罪,但认为情有可原;检察官伸出双手,宣称我有罪,而且认为罪不可赦。

我从来没有对某件事真正悔恨过。我总是为将要来到的事,为今天或者明天的事忙忙碌碌,操心劳神。

但是,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