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二)
对立统一规律
- 唯物辩证法的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 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 是贯穿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唯物主义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 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
矛盾及其性质
-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 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 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 矛盾着的对立面互为存在的前提
- 矛盾着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 斗争性: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 基本形式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
- 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 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关系:相互联结,相辅相成
- 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
-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发展
-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
- 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 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斗争促进双方力量变化,造成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 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性力量
-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但在不同条件下其地位可能不同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方法论意义
- 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善于把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 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大力发扬斗争精神
-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 矛盾的特殊性:各个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各有特点
-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
-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特点
-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个矛盾的不同方面具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 普遍性(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特殊性(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两点论」和「重点论」
- 主要矛盾盾是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 次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每一对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
- 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每一对矛盾中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
-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 「两点论」和「重点论」 的统一:看问题既要全面地看,抓关键,又要看主流、大势、发展趋势
量变质变规律
- 质:某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 度:保持事物质的稳定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
- 度的两端称关节点或临界点
- 度的启示: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 考察量是认识质的深化,区分质是认识量的前提
-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
-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二者相互渗透
- 量变质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
-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前者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后者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 辩证否定观内容
-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到新质的飞跃
- 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即批判又继承,即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 「扬弃」是联系和发展的统一,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 辩证否定观的方法论意义
- 要求我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同时把握其现存状态与发展趋向,反对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一切
-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周期
- 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但仍具有片面性
- 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 不同周期的交替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总趋势
-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意义
-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
- 既要看到道路的曲折,更要看到前途的光明
联系与发展的基本环节
内容与形式
- 内容:事物存在的基础,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
- 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具有相对独立性,同一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体现
- 内容与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 内容与形式的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积极利用合适的形式去促进内容的发展,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能动促进作用
本质与现象
- 本质: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多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 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 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本质的外在表现
- 真象: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
- 假象:从反面歪曲(颠倒)表现本质
- 本质与现象相互区别
- 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普遍的
- 现象是多变易逝的,而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 现象是表面的、外显的,可以直接为人的感官所感知,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 本质与现象相互依存
- 本质决定现象,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
- 现象表现本质,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 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和不表现本质的现象都是不存在的
- 本质与现象的方法论意义
- 因为其统一性,故可以通过现象认识事情的本质
- 因为其对立性,要求人们不能停留在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必然与偶然
- 必然: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
- 偶然: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 必然与偶然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 必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
- 必然与偶然的方法论意义
- 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发展趋势,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目标和计划,同时要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
现实与可能
- 现实: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
- 可能:包含在事物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 现实与可能相互区别、相互转化
- 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
- 现实与可能的方法论意义
- 一方面立足现实,另一方面着眼长远
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 唯物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和革命的,在其看来,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
-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两者本质统一,表现形式不同
- 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主观辩证法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
- 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又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
- 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坚持问题导向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的时代表达和时代升华
-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要求客观而非主观地、联系而非孤立地、发展而非静止地、全面而非片面地、系统而非零散地观察事物,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 辩证的逻辑思维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
- 归纳与演绎:从个别到一般,由一般到个别